成都动物收留所在哪里?
我可能知道,但是不想告诉你。 因为那是刑法规定的。 刑法规定,个人私自收养猎捕的野生动物,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要追究刑事责任. 至于你说的小猫小狗,你可以随意处置,但如果是野外抓的野兔啊,野鸡啊什么的,你要是想吃,自己弄死了煮了也可以,但是你如果是买了,或者别人送你,你偷偷吃掉,那就是违法犯罪了。
比如我老家,农村,前几年还流行养野生松鼠当宠物,有人专门去捉,买回来养着,结果过不了多久就中毒死了,其实那些老鼠啊,刺猬啊什么的都是有毒的,不能养。 再说一个事,我们当地有一个人,在山上捡回一只小熊猫(当时不知道是国家保护的),抱回来养了3天,送回去的时候那个大熊猫已经不行了,后来这个养熊猫的人,被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