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越狱是什么行为?
近日,浙江有一名男子为逃离遛狗束缚,竟选择和自己的爱犬“越狱”,男子骑上车子,小狗则“爬”上后座,一路狂奔。但是,在跑了四公里后,爱犬“累”得无力逃跑,男子也随后被民警抓获。
很多网友看到这条新闻,都在感叹男子逃出的姿势实在是“太萌”,也有人“调侃”这只有着狗腿的短腿人,但是,也有一些网友指出了该男子的不诚信之处:既然不想受紧箍咒的束缚,为什么第一天没犯禁遛狗就乖乖承认,而第二天就抱着侥幸心理选择“越狱”,而且连被抓到后说的借口都是“我不想禁足,想出去散散心”?
禁足的日子确实难熬,但是“散心”也不能违法啊。毕竟,任何一条法律规定都不是为了折磨人存在的,而是为了让社会生活更加美好。
其实,日常生活中爱犬人士的表现也并非完全正确:看到流浪狗就该赶走;遇到有小孩要恐吓或伤害小狗之时,就该狠狠教训小孩;对于散养的土狗,该举报就得举报。但是,以上行为都是建立在合法合理的基础之上,而遛狗不牵绳、放任宠物伤人的行为无疑是“越权的肆意”。
有统计表明,至目前在我国,领有犬龄在5年以下的小型犬3.2亿只,大型犬3600万只。但是,与此同时,全国每年因犬咬死伤8.5万人,因防治犬伤人耗费的直接和间接的社会成本高达60亿元。
从这个数字我们就能懂得为什么如今民众对于流浪狗、宠物狗的看法如此深刻了。要知道,一条狗不管是不是名种,是否被精心养育,它究其根本就是食粪虫,它的使命就是消灭粪便。而一个不被自己主人所宠爱和顾忌的流浪狗,最可能做的就是四处拉屎拉尿,以此维持自己的生命。
对于流浪狗,最好的办法自然是交给相关机构进行领养,而那些不愿意或无法被领养的流浪狗则应强制安乐死,断不能任其肆意繁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