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可以试养比特犬吗?
我先来回答一下,现在在中国能不能引进和饲养比特犬。 答案是不能,因为比特犬属禁养犬,无论是不是竞技犬还是宠物犬都是禁止个人饲养的(警用、搜救等特种工作犬除外)。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因特殊需要捕猎、收购、出售、运输野生动物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而比特犬属于世界公认的最具杀伤力的烈性犬种之一。我国对于个人从事与烈性犬有关的经营活动是明令禁止的(见原农业部公告第2875号,现已被最新公布的农业农村部公告第3039号取代)。
2.公安部于2009年发布的《公安机关涉及犬类案件查处规范》中第五章对故意伤人的犬只处理作了明确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因管理不善造成犬只伤害他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据前款规定给予处罚……”即使有人愿意铤而走险要饲养比特犬,也无法办理相关手续。
综上所诉,在不考虑其他极端特殊情况的前提下,中国人目前没有合法途径引进或拥有比特犬。 至于题主在问题描述里提到的某贴吧流传的能够“成功引进”比特犬的方法,纯属无稽之谈。
任何国家对于危险动物(包括可能对人类造成伤害的危险动物)的出入境管理都是相当严格的,否则武汉疫情也不会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来研究如何清关一批来自俄罗斯的野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