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肢体语言怎么表达?
“动物行为”这一概念是德国动物学家H.海克尔于十九世纪中叶提出的,他定义了217个与“动物行为”有关的术语并构建了相应的系统,此后众多的动物学家都对其进行了延伸和细化。 时至今天,人们已经发现了成千上万种动物行为。
尽管行为是很广义的,但大多数动物学家们还是选择了把行为限制在某个狭义范畴内。他们所定义的行为是基于这样的考虑而设定的——只有当某一动物反应能被明确定义为对某种刺激的反应时,该反应才被看作是一种行为(Nunn,1998)。这就是说,行为必须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一)有目标的指向性;
(二)可塑性,即可以改变;
(三)可观察性,也就是说这种行为是可以被量化、被观测的。
基于以上原则,大多数的哺乳动物、鸟类和大部分的鱼类都被认为是具有行为的。但寄生虫等生物没有行为能力,因为他们的反应都是被动的。
虽然许多昆虫和海洋甲壳类动物也具有复杂的行为,但这些复杂的反射活动大多是被动的而不是主动的,因此它们通常不被认为是有行为能力的。 但有些行为却不是人类所能观察到的,如蚂蚁的通信,蜜蜂的舞蹈。这些被称为非条件反射的行为在进化上是非常原始的,但却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由于这类行为是由遗传物质决定的,所以同一物种的动物表现出几乎完全一样的动作。